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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4名利用网吧经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嫌疑人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7-15 10:28:38

萝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4名利用网吧经营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嫌疑人

 

    萝岗区检察院为配合广州市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对一批严重污染社会风气的黄赌毒案件进行了严厉打击。近日,该院以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批准逮捕 4名利用经营网吧传播淫秽视频牟利的嫌疑人邱某、杨某等 4人。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邱某等 4人在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康升工业园商业街内,以“康升电脑培训中心”的名义,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和经营证照的情况下进行网吧经营。从 2006 5 月份至今,该网吧为了吸引更多人来上网,擅自复制了 100部黄色淫秽电影和视频存放在网吧的电脑服务器主机中供前来上网的顾客浏览,并从中获取营业收入 20多万元。 200853015时许,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会同区文化局执法大队到该处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网吧存在问题,遂立即依法扣押了该网吧 47 台工作站,抓获该 4名嫌疑人。根据公安部门的鉴定,这些存储在主机中的电影和视频存在大量男女性交的淫秽镜头,内容不堪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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